[摘要]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农村集体土地建设,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的,亦称“乡产权房”。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农村集体土地建设,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的,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房管局不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权属证明。所以,“小产权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不动产登记是按物权法要求,依法保护不动产权利人权益的行为,不可能登记不合法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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