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贷款首付款比例,以借款人家庭为单位,采取认贷又认房的方式,仅通过人行征信系统的查询结果来确认首付款比例,不再要求客户提供不动产部门的房屋套数查询证明,对人行征信系统查询结果中:
贷款首付款比例,以借款人家庭为单位,采取认贷又认房的方式,仅通过人行征信系统的查询结果来确认首付款比例,不再要求客户提供不动产部门的房屋套数查询证明,对人行征信系统查询结果中:
1、征信名下无住房或无贷款记录的首次购房的客户首付执行20%,基准利率上浮15%;
2、征信名下拥有一套以上并且已全部结清再购房的客户首付执行30%,基准利率上浮15%;
3、征信名下有过抵押贷款记录(抵押物为借款人及配偶名下的住房不管贷款是否结清,含转让出去的住房)首付执行30%,基准利率上浮15%;
4、征信名下有一套住房并且未结清购房的客户首付执行30%,基准利率上浮20%;
5、对单身客户贷款40万以上(含),首付30%,期限25至30年;
注:从3月28日开始新签的按揭按此政策执行
贵港工行贵城支行个贷中心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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