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将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南宁市工业用地公开出让管理办法》(南府发[2013]3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将挂牌出让以下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设计要求
GC2018-051地块位于经开区那历路西侧、龙锦路南面,宗地号:450105004203GB00765;实际出让面积29094.51平方米(折合43.642亩);土地批准用途: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50年;产业类型:生物医药制造业,投资强度≥458万元/亩。
容积率>1.37且≤2.5,绿地率>10%且≤20%,建筑密度>30%且≤50%。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项目总净用地面积比例不得超过7%,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仅允许项目业主自用,不能分割出售;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JKCR2018-006)规定执行。
GC2018-051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31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70万元。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
1.竞买申请人或其控股母公司须为高新技术企业,须拥有10项以上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的专利证书。竞买申请人或其控股母公司须获得50种以上由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注册批件。由经开区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2.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地块不接受联合申请)。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出让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5月25日至2018年6月25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或者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9楼对外服务窗口获取本期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5月25日至2018年6月25日18时00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或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9楼对外服务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和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8年6月25日17时00分前汇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2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具体交易大厅详见当天交易项目场地安排);挂牌报价时间为2018年6月14日8时00分至2018年6月27日上午10时00分。
七、联系方式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李喜珍
联系电话:4894027
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启顺 陆云
联系电话:5609194、5609159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二楼市国土出让服务中心
八、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nnland.gov.cn(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
Http://www.nnggzy.net(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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