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贵港市中心城区城市绿道建设规划(2019-2030)的批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审批贵港市中心城区城市绿道建设规划(2019-2030)的请示》(贵住建报〔2019〕8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港市中心城区城市绿道建设规划(2019-2030)》(以下简称《规划》)。
二、同意《规划》确定的规划范围:与《贵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局部修改(2012年)》确定的贵港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一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98平方公里,规划人口98万。
三、同意《规划》确定的“生态绿色家园,特色园林城市的”规划目标,即以城市绿道建设为契机,建成在广西中部地区城市绿化水平领先,空间布局合理,设施齐全,维护良好,特色鲜明,文化内涵丰富的现代山水园林城市。为保证贵港市绿道建设有序进行,将贵港市中心城区绿道建设分为三个阶段,逐步实现绿道全覆盖。
(1)近期(2019-2020年)为创建园林城市改造期。
结合创建园林城市指标要求,对基础条件较好的片区改建增设绿道,对其规划设计、建设施工和竣工验收环节进行严格把关,保证建设合格率达100%。
(2)中期(2021-2025年)为全面开展期。
全面推进中心城区绿道建设,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初步实现绿道全覆盖;加大政府引导力度,提升绿道建设的水平,有序的进行省级、市级、社区级绿道的建设,并注重绿道间的衔接。
(3)远期(2026-2030)为稳步提升期。
保障和提升中心城区绿道建设的质量,重点推进绿道全覆盖。
四、同意《规划》确定的绿道建设范围、建设标准、建设思路、建设布局规划、建设指引。
五、同意《规划》确定的近期建设规划范围、近期规划建设思路和近期规划实施项目。
六、《规划》批准后,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广泛宣传,认真按照规划组织实施,加强规划管理,确保规划的落实。
贵港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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