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贵港市不动产电子证照领取方式。
日前,贵港市自然资源局、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贵港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印发贵港市启用不动产电子证照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市启用不动产电子证照,实现各部门、各行业之间不动产电子证照的互认互信、信息共享和群众办事的高效便利,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怎么领取?
《工作方案》明确电子证照颁发对象为已经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查核实准予登记的,持有不动产权证书的权利人。权利人可以登录广西不动产登记“跑一次”网上服务平台领取(下载保存)本人的不动产电子证照。
1.用户注册
2.填写注册信息,包括所在地、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短信验证码、设置和确认密码,填完提交。
3.回到首页登录,可以账户密码登录,也可以手机动态验证码登录。
4.前往个人中心。
5.点击右下方“电子证照查验”。
6.选择证照类型。
7.填写证照信息,填写完后点击“查验”,等待30秒之后点击“我的查验”。
8.查询成功后点击“查看”。
9.点击右上方箭头下载保存电子证照。
此外,关注“广西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完善个人信息后在“网上服务”“微信大厅”“不动产查询”进行查验。
不动产电子证照包括不动产电子证书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是证明权利人享有不动产权的有效电子凭证,与纸质证照(证书或者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不动产权利人持有不动产电子证照在全市政府各部门、各金融机构、各社会公共服务机构等办理相关手续时,比如办理二手房网签、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契税缴纳、户籍登记、营业执照、不动产抵押融资等需要当事人提供本人不动产相关信息时,无需提交纸质不动产证照。
在权利人提供相关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号的前提下,相关部门、机构或单位等可以通过广西不动产登记“跑一次”网上服务平台,对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查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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