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陕西陇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为专用存款账户 不得支取现金
11月3日,陕西省宝鸡市陇县发布《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陇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由房地产企业自主选择预售资金的监管银行,按照一次预售许可申请对应一个监管账户的原则开设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监管账户性质为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不得办理除查询功能以外的网银转账等非柜台支付业务,不得办理抵押,不得出具保函,不得作为保证金账户及归集其他性质的资金。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应包括签订监管协议、存入预售资金、预售资金使用审核、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撤销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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